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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O防雷器经销商南京吉尚转载:雷电灾害危及玉树 气象部门全力组织灾区防雷

发布时间: 2010-05-13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青海频道5月13日电(记者姜辰蓉) 玉树州是青海雷暴天气的高发区,年雷暴日数居全省首位,其中玉树县结古镇年平均雷暴日数59.1天,雷暴日数最多的年份达75天、少的年份也有32天,属于典型的强雷暴地区,每年雷暴可影响日数多达189天。玉树地震灾区临时安置点多,人员集中,过渡安置房多为金属屋面或金属杆支撑,极易遭受雷击。目前,青海气象部门已在灾区全面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和竣工验收工作。
  据悉,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2010年4月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均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雷电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气象灾害的防御要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防雷装置未经设计审核不得施工,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5月1日,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玉树地震灾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玉树州政府及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对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灾区防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防雷装置建设要统一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将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纳入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同时要加强地震灾区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灾区群众的防雷减灾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灾害避险处置能力。青海省气象局及时组织编写了《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已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实施,并将防雷装置建设统一纳入过渡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范围;青海省气象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分别联合下发文件,已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防雷装置建设统一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并已将地震灾区防雷安全工作统一纳入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做好灾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青海省气象局制定了《玉树地震灾区防雷工作方案》,派出防雷专家对地震灾区土壤电阻率及土壤结构等进行了实地勘察,在中国气象局专家指导下组织编写了《玉树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防雷设计方案》,已报送省政府有关部门。青海省气象局还为玉树州第二民族中学捐建了过渡安置房雷电防护示范工程,安装防雷设施10套,为灾区集中过渡安置点捐建高塔式防雷设施3套,以推动灾区防雷工程建设工作。同时,青海省气象局组织专家编写了藏汉双语《地震灾区防雷避险手册》、《防雷避险常识》等防雷知识宣传材料6万份,已发往玉树灾区群众手中,另外,汉藏双语对照的防雷避险宣传挂图和《地震灾区气象灾害避险指南手册》也即将运送到玉树灾区。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气象局已派出防雷监督检查和技术小分队与玉树州雷电防护管理局人员一起,会同建设、安监、质检、消防等部门在灾区全面开展过度安置房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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